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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2027年涉案车辆清障、拖移和保管(快速路)的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17日 19: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涉案车辆清障、拖移和保管(快速路)
品目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9:5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朱鑫燕、姜海军、孙伟健、邢卫娣
项目联系电话0573-88882505
采购单位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8997762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3-888825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0026047002000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涉案车辆清障、拖移和保管(快速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供应商已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履约完成后,合同剩余款项扣除违约罚款(如有)后进行支付。每期款项凭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于15日内进行付款(结算时无须各交警大队确认)。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供应商已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2026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履约完成后,合同剩余款项扣除违约罚款(如有)后进行支付。每期款项凭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于15日内进行付款(结算时无须各交警大队确认)。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支付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自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谷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77620

质疑联系人:汪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77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璐、朱鑫燕、姜海军、孙伟健、邢卫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882505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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