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弘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次坞镇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18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次坞镇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17: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建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58586451 |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育才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8785279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诸暨市弘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浣东街道暨东路666号科技楼1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5858645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6812630900100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次坞镇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判断,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单星盆台 ,属于 工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双层工作台 ,属于 工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判断,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5、请按采购清单序号顺序逐一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配件、辅料则可不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育才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852797
质疑联系人:丁镓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85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弘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浣东街道暨东路666号科技楼1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建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86451
质疑联系人:马姬儿
质疑联系方式:152585210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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