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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6月23日 17: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3日 17:4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483367443
采购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峨边县沙坪镇大坪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0020757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483367443
附件:
附件1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N511132202600000620260417003)-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32202600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落实“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车辆)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在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是国家明确的强制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应当严格落实上述政策规定中的价格评审优惠要求。而本项目招标文件应当落实“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却未予落实,违反了前述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形,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已影响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鉴于本项目采购人未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 修正)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峨边县沙坪镇大坪路13号

联系方式:15700207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方式:18483367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483367443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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