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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消耗臭氧层物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03日 23: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消耗臭氧层物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行政区域山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3日 23: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志政、范光蕊、杨洁、彭方忠、宋俊霆、安亚南
项目联系电话0531-68601782/18560075200
采购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7-1 号楼 22 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0531-51798223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63 恒大帝景 9 号楼 1-1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1-68601782/185600752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1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消耗臭氧层物质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部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2.1、整机质量≤18.5 kg(含电池、载气及真空系统)。

现更正为:2.1、整机质量≤22 kg(含电池、载气及真空系统)

2、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2.5、数据分析时间≤ 0.5min(以分离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混合标准物质为标准),且满足CFC-11与HCFC-141b分离度>1。

现更正为:2.5、数据分析时间≤1min(以分离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混合标准物质为标准),且满足CFC-11与HCFC-141b分离度>1。

3、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2.10、色谱柱温度设置范围上限应达到280℃,最大线性升温速率≥200℃/min,温度稳定性≤ 0.5%。

现更正为:2.10、色谱柱温度设置范围上限应达到280℃,最大线性升温速率≥120℃/min,温度稳定性≤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7-1 号楼 22 层

联系方式:谢老师0531-51798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63 恒大帝景 9 号楼 1-1408

联系方式:0531-68601782/1856007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志政、范光蕊、杨洁、彭方忠、宋俊霆、安亚南

电话:0531-68601782/18560075200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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