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漳浦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07日 16: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漳浦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漳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 16: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安恒苏小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3182280 | ||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0898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金绿欧洲城21栋12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318228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3]AHGC[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漳浦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6 09:00:00,更正为:2026-07-2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16 09:00:00,更正为:2026-07-23 09:00:00。
一、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7.2评标标准-采购包2-技术项中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0、食品安全专业检验 | 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包含蔬菜类、大米类、食用油类、肉类、水产)进行评分:(1)蔬菜类: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乐果、敌敌畏、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胺磷。(2)大米类: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无机砷、铅、镉、丁草胺、氟酰胺、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3)食用油类: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值、酸价KOH)、铅、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4)肉类: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总汞、克仑特罗(克伦特罗)、土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5)水产: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镉、汞、抗生素、激素、农药残留、渔药残留、毒素、寄生虫类、沙门氏菌、李斯特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上每提供一个品类得0.6分,满分3分。 备注:(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带有“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中的检测项目须符合以上要求及对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应是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同一品类检验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 |
| 11.食品安全检测(验)人员 | 3.00 | 是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验)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类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提供1名的得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该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该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 或 jndj.osta.org.cn)”查询截图及查询链接的备案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0、食品安全专业检验 | 3.00 | 是 | 投标人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副食品类、水产类、鲜肉类、冻品类等,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的得0.5分,满分3分。备注:(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带有“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送检单位应是投标人,否则不得分;同一品类检验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 |
| 11.食品安全检测(验)人员 | 3.00 | 是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食品检验员具备食品安全检验师证书或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1人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食品检验师证书或食品检验员证书、②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③健康证(有效期内)复印件、④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网站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或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查询记录的有效截图、(5)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2.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更正公告发布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公安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
联系方式:1386089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绿欧洲城21栋1201
联系方式:0596-3182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恒苏小慧
电话:0596-3182280
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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