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预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7日 16: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如皋市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预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品目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区域 | 如皋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 16:4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1237698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西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621162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如皋高新区1号楼3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洁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J-G2026-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预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5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评分表/2.技术要求响应/“须提供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计量标准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更正为:“须提供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2.采购文件/第5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评分表/2.技术要求响应/“所投仪器设备(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氨氮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五参数分析仪)列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公布的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更正为:“所投仪器设备(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氨氮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五参数分析仪)列入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自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的,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7-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西路12号
联系人:李益群
联系电话:13921681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魏书丽
联系电话:15051237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书丽
电话:150512376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
附件:JSZC-320682-NTZJ-G2026-001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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