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开展探视照料等服务采购项目
2026年07月07日 19: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溪县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开展探视照料等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芦溪县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 19: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7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79964276 | ||
| 采购单位 | 芦溪县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金顶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799822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萍乡市维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光丰街道木客西路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7996427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芦购[2026]F101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芦溪县分散供养特困自理人员开展探视照料等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五)报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投标人无需竞价,只需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单价的构成;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 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保险费、各项税费、咨询费、管理 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第六章 评标方法中技术评分“团队力量”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 评审依据:1、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对应证书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名具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对应证书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溪县民政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金顶大道
联系方式:18079982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维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光丰街道木客西路19号
联系方式:18679964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679964276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