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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7月08日 15: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游仙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5: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标前)、任老师(标后)
项目联系电话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采购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治平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8107929
代理机构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7042026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游仙区政府和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服务要求和评审条款有误

更正内容:

一、评审因素人员配置“在职证明”材料要求更正、明确

原表述为:在职证明包含社保缴纳凭证、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及其他可有效佐证人员在职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更正后条款内容在职证明包含社保缴纳凭证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其他可有效佐证人员在职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二、物业服务人员配置中明确健康证明材料

原采购文件(四)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条款中相关内容:身体健康(须持有效健康证明)。

更正后内容:身体健康(须持有效期内健康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磋商保证金。2.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3.质疑渠道: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古莎莎。联系电话:0816-5037271。4.同级财政投诉渠道: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联系人:凌志军。联系电话:0816-227327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治平路3号

联系方式:13508107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经济开发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

联系方式: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标前)、任老师(标后)

电话:0816-5037271(标前)、0816-5037277(标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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