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桂城街道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08日 15: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桂城街道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行政区域南海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5:4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7-86321861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大德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85751947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住所申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863218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2026(NH)WS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开展桂城街道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食品生产流通检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在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了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次质疑事项不属于可以组织重新评审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拟废止本次项目评审结果,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品生产流通检测)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在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了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经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次质疑事项不属于可以组织重新评审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拟废止本次项目评审结果,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品生产流通检测)代理服务费金额:0.6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大德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57519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6321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6321861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