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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人民政府大同区八井子乡农村公路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08日 16: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区八井子乡农村公路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大同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6:5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昕悦
项目联系电话0459-6158195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民强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8852103
代理机构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61581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6]QC[CS]2026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区八井子乡农村公路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异常低价审查内容

更正内容:

本项目包1及包2异常低价审查内容更正为: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0%。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民强新村

联系方式:0459-885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昕悦

电话:0459-6158195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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