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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08日 17: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南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宁南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7:2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4-4586887
采购单位宁南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远镇顺城北街2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4-4575455
代理机构名称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458688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272026000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原采购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的“考核要求”更正为:“合同服务期3年,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预算及限价为243.49万元,合同一年一签。以《服务质量考核表》为考评依据,全年月度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达10次及以上的,宁南县人民医院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月度考核未达标则不再续约。”
2、原采购文件中“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更正为:“1、第1个月:采购人完成第1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2、第2个月:采购人完成第2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3、第3个月:采购人完成第3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4、第4个月:采购人完成第4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5、第5个月:采购人完成第5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6、第6个月:采购人完成第6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7、第7个月:采购人完成第7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8、第8个月:采购人完成第8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9、第9个月:采购人完成第9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0、第10个月:采购人完成第10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1、第11个月:采购人完成第11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
12、第12个月:采购人完成第12个月服务工作后次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及方法见附件),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3 09:30:00,更正为:2026-07-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13 09:30:00,更正为:2026-07-15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南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宁远镇顺城北街206号

联系方式:0834-4575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联系方式:0834-4586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834-4586887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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