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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2026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8日 18: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2026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8:1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
项目联系电话0371-61312379
采购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5681769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66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2026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6月2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23日 - 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6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P16页“3.样品退还: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不再退还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未中标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同供应商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及P66页“(7)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不再退还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未中标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同供应商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
变更为
删除以上两处表述。
6、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8日18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中,已“取消备份样品”要求,采购文件中以上两处内容漏删,现给予删除。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已最新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警察学院
地址: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817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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