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教育创新实践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设施设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9日 12: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艺术教育创新实践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设施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9日 12: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47287612 | ||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昌市高新区东欣路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7-62212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47287612 | ||
学校艺术教育创新实践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设施设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50120260300049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艺术教育创新实践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声光电设施设备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3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资料开展复核,发现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存在认定失误:错误否决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原评审结论不符合采购文件评审标准,该评审瑕疵已对采购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无法保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财政部 94 号令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作废标处理。
3、更正日期:2026-07-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成交结果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原成交结论无效。2、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后续采购公告、开标时间等安排另行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东欣路18号
联系方式:0717-6221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方式:13247287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电 话:1324728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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