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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9日 18: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物业服务C21040000

采购单位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8:5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文柱
项目联系电话05544035455
采购单位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寿县寿春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44035455
代理机构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156869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CGSX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7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的第3条“3.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现变更为“3.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原采购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2026年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现变更为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3、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十一项“如遇不可抗力如学校搬迁入新校,校区管理统一整合,则按实际服务时长据实结算。”现删除。

更正日期:202678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址:寿县寿春镇

联系方式:05544035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寿县寿春镇南关社区

联系方式:18715686970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文柱(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话:055440354551871568697005542751992

五、附件

1.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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