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9日 20: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兰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9日 20: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冬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07785233 | ||
| 采购单位 | 东兰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3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8-63387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同德路4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0778523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6-J1-240061-JQ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项目采购活动暂停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的规定,现收到大新县财政局对本项目的暂停通知,故本项目采购活动暂停,恢复采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兰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龙头街36号
联系方式:0778-6338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同德路46号
联系方式:1330778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云
电 话:1330778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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