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长乐区福北路港尾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10日 16: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福北路港尾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长乐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6:0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程铭、雷水英、黄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0622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888369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24层240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7006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2]RPZB[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福北路港尾路口交通信号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14 09:30:00,更正为:2026-07-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14 09:30:00,更正为:2026-07-27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新增内容

8、《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特别说明:

8.1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注意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的“标的名称”按照以下表格中的采购标的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8.2本招标文件中涉及“采购标的”的内容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表格中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更正公告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方式:0591-28883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24层2402-03室

联系方式:0591-83700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程铭、雷水英、黄鉴

电话:0591-83700622

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