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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10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
品目

采购单位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广元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7:5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红
项目联系电话0839-3310759
采购单位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9-360325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9-33107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0120260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更正内容: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更正如下:

由采购⼈组织,中标⼈配合进⾏。

1.所有设备到达采购⼈处,中标⼈在接到采购⼈通知后,3⽇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要求,保证采购⼈正常使⽤。所需的费⽤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2.所有设备在采购⼈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7⽇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三个⽉试⽤期;试⽤期间发⽣重⼤质量问题,修复后试⽤期相应顺延;试⽤期结束后 10 ⽇内完成最终验收;

3.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的投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验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签署安装或质量验收报告;

5. 其他未尽事宜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及⾏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6197255

2.监督单位:广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9-327373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元市传染病医院、广元市利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0839-3603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系方式:0839-3310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红

电话:0839-3310759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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