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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26年度大学城校区4台电梯更换采购项目(CZ2026-0569)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13日 11: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6年度大学城校区4台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电话28866437、87150278;28866163、87150267
采购单位广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9341573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8866437、87150278;28866163、87150267
附件:
附件1广州大学2026年度大学城校区4台电梯更换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71301).zip
附件2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3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4采购需求.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5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6年度大学城校区4台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招标文件第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更正前:

对电梯关键部件(门保护装置)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5.5)

1.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标记的“▲”技术条款(共2条)进行评审:每完全满足1条得0.5分(“▲”技术条款所涉及的电梯均满足才可得分),最高得1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2、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的光幕光束数量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此项最高得分4分): 1) 光幕光束达到400束(含)或以上,得4分; (2) 光幕光束达到300束(含)~400束(不含),得2分; (3) 光幕光束到200束(含)~300束(不含),得1分; 注:提供由CMA认证机构(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包含对应检测标准的证书附表)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具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缺少内容或不提供不得分。 3、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的一般性技术条款(非“▲”、非“★”条款以及“光幕光束”条款除外)(以末级序号为一条,共5条)进行评审: 每完全满足一条得0.1分,最高得0.5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更正后:

对电梯关键部件(门保护装置)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5.5)

1.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标记的“▲”技术条款(共2条)进行评审:每完全满足1条得0.5分(“▲”技术条款所涉及的电梯均满足才可得分),最高得1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2、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的光幕光束数量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此项最高得分4分): 1)光幕光束达到250束(含)或以上,得4分; (2)光幕光束达到200束(不含)~250束(不含),得2分; (3)光幕光束达到200束,得1分; 注:提供由CMA认证机构(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包含对应检测标准的证书附表)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具备相应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缺少内容或不提供不得分。 3、对采购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中“3、关键部件技术要求”中“门保护装置”的一般性技术条款(非“▲”、非“★”条款以及“光幕光束”条款除外)(以末级序号为一条,共5条)进行评审: 每完全满足一条得0.1分,最高得0.5分。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大学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联系方式:3934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28866437、87150278;28866163、8715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37、87150278;28866163、8715026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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