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延川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建设工程设计的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15日 11: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延川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建设工程设计的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延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11: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331531 |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川县城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91110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33153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采-延川县-2026-000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延川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置建设工程设计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公告中资质要求第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甲级及以上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在编制中未按行业规范用语严格表述,误将除外二字遗漏。
更正内容:
一、将第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甲级及以上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文件前附表第四条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更改为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延川县城
联系方式:1330911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8331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833153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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