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疾控卫监双随机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11: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疾控卫监双随机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卫生监督所)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11: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房笑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543010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卫生监督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1-846920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盛世·汽车产业园C11行政服务综合楼C11-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05430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6-06-05056-JM-2026-06-05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卫监双随机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项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CMA资质附表附件需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到的检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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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冬雪街66号
联系方式:0431-8469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盛世·汽车产业园C11行政服务综合楼C11-201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0431-80543010
初审: 李雪茹
复审: 李雪茹
终审: 韩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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