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CZ2026-0982)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17日 17: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天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17: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晋哲(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92813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第五章 合同文本.docx | ||
| 附件2 | 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采购包1).docx | ||
| 附件3 | 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采购包2).docx | ||
| 附件4 |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 ||
| 附件5 | 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采购包3).docx | ||
| 附件6 | 附件:实质性响应一览表(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采购包4).docx | ||
| 附件7 | 委托协议(1).pdf | ||
| 附件8 | 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717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9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学年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第二章采购需求 修改:
原文:
3、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与其配送服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食材配送车辆,下文的配送车辆X台(X取采购包的学校校区食堂数量)具体各采购包数量为采购包1为5个食堂即5台;采购包2为2个食堂即2台;采购包3为10个食堂即10台;采购包4为4个食堂即4台。
现文:
3、供应商应配备数量充足、与其配送服务规模相匹配、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专用食材配送车辆,下文的配送车辆X台(X取采购包的学校校区食堂数量)具体各采购包数量为采购包1为5个食堂即5台;采购包2为2个食堂即2台;采购包3为9个食堂即9台;采购包4为4个食堂即4台。
更正事项2
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修改:
原文:
| 场地保障 (6.0分)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农副产品配送场、食材加工场(含加工设备)、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每投入一类型场地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场地(含加工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场地,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公告附件的《承诺函格式》规范填写)。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
| 食材仓储、冷库情况 (2.0分) | 根据采购需求中“六、人员与设别要求-(二)场所要求”投标人能提供的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得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注: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提供承诺函(格式按照公告附件的《承诺函格式》规范填写)。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
现文:
| 场地保障 (6.0分)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农副产品配送场、食材加工场(含加工设备)、养殖基地、种植基地,每投入一类型场地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场地(含加工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场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
| 食材仓储、冷库情况 (2.0分) | 根据采购需求中“六、人员与设别要求-(二)场所要求”投标人能提供的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得2分; 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注: 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自有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2.租赁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须提供租赁协议、租期内任一期发票或支付凭证,租赁有效期须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还需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场地的彩色实物照片。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上述食材仓储冷库(含冷冻和冷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提供的,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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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
联系方式:8928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晋哲(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020-28866436、87150290;28866163、87150267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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