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垃圾中转站及道路提升工程项目(重)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7日 23: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垃圾中转站及道路提升工程项目(重)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堪圩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23: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陆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7968334 |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堪圩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新县堪圩乡堪圩街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37500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崇左市金湖路10号阳光名城1栋10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796833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6-C2-240088-GXH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垃圾中转站及道路提升工程项目(重)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②合同内进度款(含付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 ②合同内进度款(含付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2 第七章 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26.2 进度款的支付 ②合同内进度款(含付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 ②合同内进度款(含付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堪圩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新县堪圩乡堪圩街6号
联系方式:0771-375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金湖路10号阳光名城1栋105号
联系方式: 0771-7968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1-796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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