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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8日 16: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合肥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8日 16: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永跃
项目联系电话13355511518
采购单位合肥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花园大道交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55511518
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646

2026年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FN50264

项目名称:2026年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直升机保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供应商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标注为:‘许可该机构经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且供应商营业执照、总公司保险许可证均明确标注了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依据监管分类规则,航空保险归属于财产损失保险项下特殊风险保险,是否同样认可符合资格要求?”的疑问。

答:符合要求。

2.关于“建议采购人对项目附加保障条款予以调整,采用监管备案生效的标准无人机保险主险、标准化附加险;如需额外保障需求,可在合规框架内通过允许的风险保障方案另行协商,避免设置违反监管规定的定制化责任条款”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中的保障要求旨在明确采购人提出的保险需求,统一规范项目保险服务标准,不违反监管规定,请供应商自行评估并据此响应,按磋商文件执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花园大道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626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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