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医院新体检中心建设购置CT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0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长安医院新体检中心建设购置CT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长安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 15: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翠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3362836-8019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长安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86229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海德琥珀台6栋17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3362836-8019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东莞市长安医院新体检中心建设购置CT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2026072001).zip | ||
| 附件2 |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6-008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医院新体检中心建设购置CT等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补充以下内容
(四)以下《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须在“各类证明材料”中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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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长安医院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长青街
联系方式:0769-8622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海德琥珀台6栋1703室
联系方式:0769-23362836-8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翠婷
电 话:0769-23362836-8019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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