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城市新中心公共安全防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1日 15: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伍家岗区城市新中心公共安全防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政法委员会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伍家岗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1日 15: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77197656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政法委员会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昌市八一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765559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昌市发展大道57-6 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 座2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02381879 | ||
伍家岗区城市新中心公共安全防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503202601000166_二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伍家岗区城市新中心公共安全防控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9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的说明要求修改为:标注“★ ”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对于参数中未明确规定证明材料类型的,可提供厂家出具的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或检测报告或厂家出具盖章的技术证明材料予以证明,且提供的资料能够明确佐证。 二、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表格编制分项报价,如投标制作工具无法新增分项报价明细,请将分项报价明细表上传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商务部分。
3、更正日期:2026-07-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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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 址:宜昌市八一路2号
联系方式:07176555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 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 座20楼
联系方式:18302381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瑞
电 话:1347719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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