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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7月21日 17: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长丰县中医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7:0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磊
项目联系电话0551-66664356
采购单位长丰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1-66664356
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2723383

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FN001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7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8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2%”修改为“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6%,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4%”。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荣誉”评分标准中“(2)如上述获奖项目为医疗机构物业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另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内容删除。该项总分相应扣减。

4、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分(88 分)”修改为“技术资信分(86分)”。

5、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1)具有二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修改为“(1)具有三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6、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价格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价格分

14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4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4 ×100

更正日期:2026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1)具有二级或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的相关质疑。

1:见更正内容。

2: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中“荣誉”评分标准中“(2)如上述获奖项目为医疗机构物业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另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的相关质疑。

2:见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6664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

电话:0551-62721981、0551-6272197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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