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城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编号:JXYX2026-SC-G006)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2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17: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7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70970131 |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古樟工业园工业二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57036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7097013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YX2026-SC-G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区市政零星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机械设备保障的第一项的“评审依据:所增配设备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增配设备为供应商租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购买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更正为“评审依据:所增配设备为供应商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增配设备为供应商租赁车辆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购买发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更正事项,具体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古樟工业园工业二路
联系方式:0797-5703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19970970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9970970131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