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3日 15: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5: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恩如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0-3509006 | ||
| 采购单位 | 江门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70355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0-35090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弃标函.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JY2026-F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由于深圳市创美实业有限公司已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及国企采购业务收费标准》。 2.请中标供应商在《收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服务费以中标供应商名义的银行账户汇款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 户:440501670101099999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银行行号:105589000014 转账时请务必在“摘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以便核对到账。 3.请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jmgcwx@163.com。,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深圳市创美实业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和经采购人确认,该项目重新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5056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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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公安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方式:13827035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恩如
电 话:0750-3509006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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