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3日 17: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池州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7: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丁恒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56525001 | ||
| 采购单位 | 池州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566155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5652500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420260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三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1 A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3.光学分辨率≤10微米”更正为“3.◆光学分辨率≤8微米(不计算允差±,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及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1 A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7.多视场角切换:支持至少5种视场角任意切换”更正为“◆7.多视场角切换:支持至少4种视场角任意切换”;
3、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1 A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10.5支持动态造影,形成录像”更正为“10.5支持动态造影,录像时间≥60秒”。
4、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1 A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15.量化工具:支持距离和面积测量,视盘ONH分析自动及手动量化,支持缺血指数渗漏指数,微血管瘤计数功能”更正为“◆15.量化工具:支持距离和面积测量,自动及手动量化”。
5、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1 A包:广角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29.DICOM兼容性:DICOM端口可开放,可连接医院PACS系统(品牌:伊莱达数字医学影像系统软件,型号:V2.5)或其他任何可兼容该格式的设备”更正为“◆19.DICOM兼容性:DICOM端口可开放,可连接医院PACS系统(品牌:伊莱达数字医学影像系统软件,型号:V2.5)或其他任何可兼容该格式的设备”;
6、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4详细审查”项下A包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代表重要指标项,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9项,共计27分; 无标识项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1.5分,共15项,共计22.5分。 注:1.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偏离说明”,如发现提供虚假说明,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要求提供某项证明材料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反映“◆”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为准。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 4.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0-49.5分 |
更正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代表重要指标项,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0项,共计30分; 无标识项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满足一项得1.4分,共14项,共计19.6分。 注:1.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偏离说明”,如发现提供虚假说明,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要求提供某项证明材料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反映“◆”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为准。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 4.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0-49.6分 |
7、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4详细审查”项下A包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内容:
价格分 (34.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4.5%×100 |
更正为:
价格分 (34.4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4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4.4%×100 |
8、本项目(所有包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A包现已重新上传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软件版,第A包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上传的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软件版为准,请第A包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联系方式:1885661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1565652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恒逸
电 话:15656525001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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