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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3日 17: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
品目

采购单位莲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江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7:5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1日更正日期000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文雄、张翠娇、余小乐
项目联系电话0799-6669961
采购单位莲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9-7221224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安源路桥集团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9-66699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202619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莲花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PCR、检验中心实验室、病理科装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 07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6年 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文件“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9.分包”要求变更为:允许分包,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允许分包;装修主体工程严禁分包;(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仅医疗器械供货、安装调试部分;(3)其他要求:①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分包承担主体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分包承担主体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北路135号

联系方式:0799-7221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安源路桥集团5楼

联系方式:0799-666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文雄、张翠娇、余小乐

电话:0799-666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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