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4日 10: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品目

采购单位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0:5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洪春、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0571-81061814,0571-81061817
采购单位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8368531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1061814,0571-810618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400260660030000044-ZJ-26322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18页付款周期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型预付款保险/保函。采购人在收到见索即付型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最终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适用中小企业投标)
最终验收合格后付全款。(适用大型企业投标)
修改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或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险/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适用中小企业投标)
验收合格后付全款。(适用大型企业投标)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嘉兴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

地    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薇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85319

质疑联系人:刘敏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685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苑洪春、李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4,0571-81061817

质疑联系人:张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235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