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4日 15: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9年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4日 15: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关健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3130272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乐从镇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283311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17 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313027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 附件2 | 2026-2029年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724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6-0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年乐从镇公共环境除“四害”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作如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招标文件原文 | 现变更为 | |||||||||||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针对采购包1、2、3、4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一的“二、基本配置要求“中“7、各标段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要求 | 配置数量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置要求 | 配置数量 | |||||
| 1 | 超低容量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电机:直流无碳刷电机,大于或等于600W。雾滴直径:10~30微米。药液输出量:0~400ml/min连续可调。药箱容量:5L或以上。每台加配1个后备电池。 | 8台 | 1 | 电动超低容量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电机:直流无碳刷电机,大于或等于600W。雾滴直径:10~30微米。药液输出量:0~400ml/min连续可调。药箱容量:5L或以上。每台加配1个后备电池。 | 8台 | |||||
| 2 | 常量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雾滴直径:50~100微米。水平射程>8米。药箱容量:10L或以上。 | 8台 | 2 | 电动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雾滴直径:50~200微米。水平射程>6米。药箱容量:5L或以上。 | 8台 | |||||
| 3 | 手推式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适合大面积灭蚊及其它病媒昆虫,机动、超低容量、耐用性强,射程10米或以上(受制于风速),雾滴直径30~200微米,药箱容量20L或以上。加配车载式喷头(一套4个) | 2台 | 3 | 手推式喷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适合大面积灭蚊及其它病媒昆虫,机动、超低容量、耐用性强,射程10米或以上(受制于风速),雾滴直径30~200微米,药箱容量20L或以上。加配车载式喷头(一套4个) | 2台 | |||||
| 4 | 热烟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雾滴直径:5微米。药液输出量:0~42L/小时。功率:11.6-22KW。 药箱容量:5L或以上。 | 4台 | 4 | 热烟雾机 | 1.技术参数要求:雾滴直径:5微米。药液输出量:0~42L/小时。功率:11.6-22KW。 药箱容量:5L或以上。 | 4台 | |||||
| 5 | 工作车辆 | 1.技术参数要求:检验有效期内且载重量为0.6吨或以上的机动车辆。 | 1辆 | 5 | 工作车辆 | 1.技术参数要求:检验有效期内且载重量为0.6吨或以上的机动车辆。 | 1辆 | |||||
| 6 | 车载式喷雾机 | 1.输出容量50-100公升/小时,达距100米(受制于风速),雾滴80%<40微米,声量80分贝以下。 | 1台 | 6 | 车载式喷雾机 | 1.输出容量50-100公升/小时,达距100米(受制于风速),雾滴80%<40微米,声量80分贝以下。 | 1台 | |||||
| 注: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上述车辆和设备的发票复印件(自有车辆和设备的发票抬头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租用车辆和设备的发票抬头与出租人名称一致)交予采购人备案(租用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注: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将上述车辆和设备的发票复印件(自有车辆和设备的发票抬头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租用车辆和设备的发票抬头与出租人名称一致)交予采购人备案(租用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4.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或后续的答疑、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乐从镇政府
联系方式:0757-28331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17 层
联系方式:0757-83130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健玲
电 话:0757-83130272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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