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CZ2026-0393)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4日 15: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 ||
| 行政区域 | 越秀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4日 15: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婧茹 黄碧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28866273、28866163、28866416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35615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8866273、2886616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3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在中标通知书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1-001号、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3-001号作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020-8356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28866273、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 黄碧妃
电 话:28866273、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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