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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4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绥中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蕾
项目联系电话0429-6589777
采购单位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36300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西大街广电小区2-北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6589777
公告信息
 
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421-006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生活垃圾埋填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附件1资格审查表第15项与13项重复,删除第15项。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或邮箱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鱼市胡同11号
联系方式:0429-236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宝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西大街广电小区2-北3
联系方式:0429-658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蕾
电  话:0429-658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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