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高埗镇2026—2027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4日 16: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埗镇2026—2027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高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6:3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键涛
项目联系电话0769-81136391
采购单位东莞市高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1136236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81136391
附件:
附件1高埗镇2026—2027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72401).zip
附件2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附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4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委托协议(居家养老2026-2027).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6-2026-002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埗镇2026—2027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7-21,更正为:2026-07-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06 09:30:00,更正为:2026-08-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06 09:30:00,更正为:2026-08-12 09:30:00。

(一)原文件第7页、第38页““大配餐”助(送)餐服务”
更正为:“老年助餐服务”
原文件第8页、第39页“配合做好“大配餐”服务相关工作”
更正为:“配合做好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工作”
(二)原文件第10页、第40页“二、★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及管理服(一)服务人员数量、要求”中的“4.康复师:全职,具有中医或康复治疗相关专业学历,并持有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或康复治疗师证书,有从事医学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掌握康复理疗的专业知识。”
更正为:“康复师:全职,具有中医或康复治疗相关专业学历,并持有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或康复治疗师证书。”
(三)原文件第34页商务评分中的技术力量业绩经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陪护(护理)、护工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的项目合同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项目合同得2分,满分为2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签订陪护(护理)、护工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的项目合同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项目合同得4分,满分为2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原文件第35页商务评分中的技术力量“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注:同一人获得上述证书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2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注:同一人获得上述证书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高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联系方式:81136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11363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键涛

电  话:0769-81136391

东莞市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6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