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4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
行政区域盘锦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丰
项目联系电话13941601097
采购单位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益工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588445
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湘江街10-4号-金地金城领峯(商铺)1门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899488
公告信息
 
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100-01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以辽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货物需求中的最高限价为笔误,现调整一致,即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1,890,000.00。”;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6项“支持本国产品”增加提示内容,具体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所有投标货物必须为本国产品; (2)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证明所投每一项货物均符合国办发〔2025〕34 号本国产品认定标准; (3)本项目所有有效投标均须为本国产品,不存在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竞争情形,不再适用本国产品20%价格扣除政策; (4)本项目不适用《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供应商无需提供本函。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14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盘锦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益工街21号
联系方式:0427-3588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湘江街10-4号-金地金城领峯(商铺)1门3层
联系方式:024-8189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丰
电  话:1394160109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