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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翔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属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5日 19: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属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5日 19:5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婧娟
项目联系电话0991-5250051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5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59900616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翔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楼5楼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52500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ZH(ZB)【2026】260714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属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79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7.4条17.4 磋商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以供应商名义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不可以采用现金形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须于2026年8月4日16:00前按照磋商文件保证金缴纳要求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17.4 磋商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以供应商名义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不可以采用现金形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须于2026年8月4日16:00前按照磋商文件保证金缴纳要求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翔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801230000007372
行号:313881080028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街599号

联系方式:1759900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翔正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楼5楼508室

联系方式:0991-52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婧娟

电 话:0991-52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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