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埠子镇2026年安丘市灵溪田园综合体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7月29日 23: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埠子镇2026年安丘市灵溪田园综合体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潍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23: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DZHAOHH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65666868 | ||
| 采购单位 |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丘市石埠子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696533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恒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丘市金融街与顺河西路交叉口西北160米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6566686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8400020260200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埠子镇2026年安丘市灵溪田园综合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工程开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50%;施工完成至总工程量的 80%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且对验收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后付至结算审定值的 97%, 余款 3%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满无息付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丘市石埠子镇
联系方式:18369653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恒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丘市金融街与顺河西路交叉口西北160米
联系方式:15065666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DZHAOHH
电话:15065666868
山东恒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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