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公安局全县道路交通隐患设施整改建设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30日 09: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县道路交通隐患设施整改建设项目(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肇源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肇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 09: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东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6663266 | ||
| 采购单位 | 肇源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肇源县肇源镇滨江大街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9-82224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666326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22]QC[GK]2026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县道路交通隐患设施整改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具体标准和要求“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x(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此项描述澄清为“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x(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源县公安局
地址:肇源县肇源镇滨江大街5号
联系方式:0459-8222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66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浩
电话:0459-6663266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30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