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规划修编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30日 16: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校区规划修编 | ||
| 品目 | 工程设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医科大学(本部) | ||
| 行政区域 | 徐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 16: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旺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87888893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医科大学(本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6832622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旺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00-XZBP-G2026-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主校区规划修编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以下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
“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一)~(五)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不得对格式进行实质性修改))。”
现更正为: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不得对格式进行实质性修改),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证明材料须同时上传《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后附件)。”
(三)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六)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现更正为:
“(六)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具备以上证书即可)”
(四)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
“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三)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增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六)原公告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现更正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更正后版本为准。
更正日期:2026-07-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医科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联系人:顿苗苗
联系电话:0516-8326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206
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联系电话:0516-87888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董莉
电话:0516-8788889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300-XZBP-G2026-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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