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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疏勒县民政局福利机构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1日 19: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疏勒县民政局福利机构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疏勒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1日 19:5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雪艳
项目联系电话17591526585
采购单位疏勒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疏勒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66037335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托克扎克路社区托克扎克路201号(原127号中盐新疆喀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幢4层整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915265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SC-SLX(CG)2026-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疏勒县民政局福利机构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4日  

7259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开标日期2026年8月13日11:30分2026年8月17日11:30分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1:30分2026年8月17日11:30分
3供货期限合同期限10个月,合同期内按需供货,中标单位自接到甲方供货需求之日起2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限9个月,合同期内每月按需供货,中标单位自接到甲方月供货需求之日起2天内完成本次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商务评分-人员配置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采购人员及配送人员,提供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满足本项目采购及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 8 人; 15人及以上得 8 分;9-14 人得 4 分,8人得 2 分,少于 8人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聘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采购人员及配送人员,提供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满足本项目采购及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2 人; 5人及以上得 8 分;2-5人得 4 分,2人得 2 分,少于2人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聘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5商务评分-仓储能力投标人具有符合采购要求的仓储库、保鲜冷藏库;面积600㎡ (含)以上的得5分,400㎡ (含)-600㎡ (不含)的得4分,200㎡ (含)- 400㎡ (不含)的得3分,200㎡以下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 自有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三张及以上场地实景图片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自有/租赁的仓储场地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自有仓储场地的: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或能证明是投标人自有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实地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租赁仓储场地的:须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其中租赁协议/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和租赁实地图片。
6商务评分-车辆设备车辆设备:配送车辆要求: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
有5 辆运输车(2 辆冷藏车、3 辆货车)得 6 分,少于 5 辆不得分;其中多提供 1 辆冷藏车得 1 分、多提供 1 辆货车得 1 分,满分 8 分
自有车辆证明材料为: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租赁车辆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车辆内外部图片(图片含车牌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
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配送车辆要求: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
有2辆运输车(1 辆冷藏车、1辆货车)得 6 分,少于2 辆不得分;其中多提供 1 辆冷藏车得 1 分、多提供 1 辆货车得 1 分,满分 8 分
自有车辆证明材料为: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租赁车辆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及有效的车辆保险证明、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车辆内外部图片(图片含车牌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7付款方式甲方按月(如因支付过程等突发情况导致延误支付除外)向乙方支付相关货物费用,乙方需按时提供实际发生价格、数量的准确相关票据,甲方按所提供票据价格的100%支付货款。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对应顺延,不构成违约。(最终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甲方按月(如因支付过程等突发情况导致延误支付除外)向乙方支付相关货物费用,乙方需按时提供实际供货数量的等额有效发票。甲方按所提供票据价格的100%支付货款。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期限对应顺延,不构成违约。(最终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月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月供货数量×相应货物投标报价单价。
8货物需求一览表备注注:以上数量为一年需求总量,实际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每月业主单位下发的需求单数量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民政局

地 址:疏勒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1566037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托克扎克路社区托克扎克路201号(原127号中盐新疆喀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幢4层整层

联系方式:17591526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雪艳

电 话:1759152658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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