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项目联系电话13998987333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19301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兴城市首山湖E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5330606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400-015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政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履约期限和招标公告前后不一直,修正一致。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11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如电子评审系统出现问题需查看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联系方式:0429-219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首山湖E门市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电  话:1399898733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