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8月04日 15: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15: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传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670020 |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6700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2723383 | ||
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CCHZ001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汽车衡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本项目★1.1.3、★1.2.6、★1.2.8、★1.2.9、★1.2.10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相关质疑。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有多个品牌产品均满足上述要求。
问2:关于本项目无标识符号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相关质疑。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经采购人调研,有多个品牌产品均满足上述要求。
问3:关于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业绩的相关质疑。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且经采购人调研,具有市场竞争性。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667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7、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51-62721967、6272337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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