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龙山镇人民政府龙山镇鱼丰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展陈部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04日 1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山镇鱼丰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展陈部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古蔺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17: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7011888 | ||
| 采购单位 | 古蔺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古蔺县龙山镇府前街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7800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70118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1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山镇鱼丰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展陈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四-镇龙山红色文化陈列馆展陈打造布展-4-中控主机▲1.系统为嵌⼊式系统;屏幕≥2⼨彩⾊TFTLCD屏。(提供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扫描件佐证)。更正为:1.系统为嵌⼊式系统;屏幕≥2⼨彩⾊TFTLCD屏。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四-镇龙山红色文化陈列馆展陈打造布展-20-吸顶音响-2.直流阻抗(DCR)≥6.4Ω±15%和3.标称阻抗(ACR)8OHM。合并为:2.直流阻抗(DCR)≥6.4Ω±15%。标称阻抗(ACR)8OHM。
3、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四)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四-镇龙山红色文化陈列馆展陈打造布展-29-中控软件编程-▲9.数据可视化展⽰展厅电脑、投影机、服务器(待机、开机中、关机中、关机、运⾏中)状态,led开/关状态,灯光开/关状态以及其它硬件设备运⾏状态,状态反馈时间≤5s。(提供软件真实运⾏环境截图佐证)。更正为:★9.数据可视化展示展厅电脑、投影机、服务器(待机、开机中、关机中、关机、运行中)状态,led开/关状态,灯光开/关状态以及其它硬件设备运行状态,状态反馈时间≤5s。
4、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及要求-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磋商⽂件“主要设施设备清单”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带“▲”参数每有1条负偏离扣0.5分(共24条),未带“▲”和“★” 的参数每有1条负偏离扣0.1分(共80条)。 注:1.带“▲”的参数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满⾜要求的按负偏离处理;2.带“★”的为实质性要求。分值20分。更正为: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磋商文件“主要设施设备清单”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9分。带“▲”参数每有1条负偏离扣0.5分(共22条),未带“▲”和“★”的参数每有1条负偏离扣0.1分(共80条)。 注:1.带“▲”的参数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满足要求的按负偏离处理;2.带“★”的为实质性要求。分值19分。
5、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团队;③培训方案;④售后响应时间;⑤售后质量保障。完整体现且内容且不存在“错误”情形的得10分;方案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有存在“错误”情形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是指:具体方案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或商务条款响应不一致;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进度计划超期;方案内容描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方案内容超纲或与不适用于本项目等情形。分值10分。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售后服务团队;③培训方案;④售后响应时间;⑤售后质量保障。完整体现且内容且不存在“错误”情形的得11分;方案中每缺少上述一项内容扣2.2分,每项内容有存在“错误”情形的一处扣1.1分,扣完为止。 注:错误是指:具体方案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或商务条款响应不一致;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凭空捏造、套用其他无关内容;进度计划超期;方案内容描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方案内容超纲或与不适用于本项目等情形。分值11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古蔺县龙山镇府前街18号
联系方式:0830-780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蔺阳大道天成名都B区2幢1号3楼
联系方式:0830-7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7011888
四川承宏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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