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0: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 10: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卢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6868007 |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光明路20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568680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99107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SJ2026CG13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供应商须在“在投标文件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及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中 列明项目经理及保安人员,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健康证),其他人员承诺中标后配齐并持健康证上岗,承诺函格式自拟,为方便评审,建议将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2. “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综合评审表中要求的人员以及会议服务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不参与评审。”修改为“综合评审表中要求的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不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 2026年8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1号
联系方式:1895686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F519
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558-5991075
2026年 8月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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