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临安区小型水库堤防白蚁防治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5: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临安区小型水库堤防白蚁防治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15: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晓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1062267 | ||
| 采购单位 |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城中街24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95415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山路1099号玲珑天城售楼部2-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6106226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12261590010000028-[2026]1415号、[2026]141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临安区小型水库堤防白蚁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白蚁防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白蚁防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白蚁防治专业初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负责人(1人):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白蚁防治专业初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名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3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项目小组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①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②具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培训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全国白蚁防治中心白蚁防治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证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查询信息截图证明(www.qgby.com)以及职业培训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项目小组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①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②具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培训证书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白蚁防治专业初级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项目小组人员①和②中各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全国白蚁防治中心白蚁防治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证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查询信息截图证明(www.qgby.com)以及职业培训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城中街24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41563
质疑联系人:刘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4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山路1099号玲珑天城售楼部2-04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062267
质疑联系人:卞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0622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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