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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关于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6: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6:5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峰
项目联系电话18083251115
采购单位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城东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9-7236506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森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印象兴义5栋写字楼19楼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832511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RCG[2026]-06-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715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 年07月27 日 23 时 59分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 年08 月 09 日 23 时 59分
2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节投标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第二节 商务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向采购方缴纳预算金额的 5% ,配送服务结束 后,如未发生相关损失的,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发生违 约,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向采购方缴纳预算金额的 5% ,配送服务结束 后,如未发生相关损失的,将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发生违 约,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等形式提交。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根据澄清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城东新区            

联系方式:0859-7236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森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印象兴义5栋写字楼19楼3号              

联系方式:1808325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45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峰

电    话:180832511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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