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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实验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06日 17: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实验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新罗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7: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7-3295300
采购单位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59930477
代理机构名称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紫阳路291号CDB办公楼A幢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7-32953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02]XLWZ[GK]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实验室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中小企业审查中评审点的具体描述。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中小企业审查中评审点的具体描述“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更正为:“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 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进行逐项填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龙岩市第二中学

地址: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1号

联系方式:15059930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紫阳路291号CDB办公楼A幢601室

联系方式:0597-3295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7-3295300

龙岩市惠盛国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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