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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太平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7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太平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太平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04184545
采购单位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8-653777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辰岳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44-6号-14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先生
公告信息
 
阜新市太平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辰岳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904-001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太平区机关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8-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资格审查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变更为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7日10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太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418-6537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辰岳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144-6号-14门
联系方式:项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1830418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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