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双语诉讼楼房顶维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7日 15: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双语诉讼楼房顶维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5:1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6315572 | ||
| 采购单位 | 果洛州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097506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森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广场B座9楼2098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631557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森垚竞磋(工程)2026-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双语诉讼楼房顶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说明第5条 |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 5.磋商文件的质疑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依据《青财采字〔2024〕1412 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线上质疑试点期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果洛州人民检察院
地 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大武镇
联系方式:1580975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森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广场B座9楼2098
联系方式:0971-6315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631557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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